差序之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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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个老问题又重新浮出水面:

去年参加了一年的读书会,认识了一些中国人。 以为自己交到了一些新朋友,可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。


一年下来整体的情绪体验是负面的。

从白纸运动建立起对女性主义的好感,全被现实认识的女权者败光。

和茫茫多信中医的人也难以探讨复杂高深的逻辑和观点。

我个人的主观感受是中国人不爱人,不尊重你的自主性,待人刻薄,动不动给你脸色教你做事。感觉从他们身上很难学到如何爱人。

他们对他人的爱是有条件的,高度交易性的,善因很小一点风吹草动就收回,而且一旦交恶往往有意记恨报复你,给你使绊子让你难堪或者付出代价。


所以我现在处于一个节点:要不要继续和中国人交往,还是把精力放在寻找那些更值得爱的人身上?

当然也不是刻意断绝一切,只是不想再主动沙里淘金了,除非金子自己发光脱颖而出。

但困扰我的问题是:如果我这样做,是否就违背了我们平等待人做人正直的原则?

如果不这样做,又感觉在以身殉道,纯在消耗自己。


我的观感纯是我的一己偏见吗?这些负面体验是偶然的吗?

倒也不完全。它更像是一种伦理体系下的逻辑结果。

中国人的群体特征,在社会学上有人称为差序格局下的依附人格

所谓差序格局,就以自我为中心的同心圆,越近越厚待,越远越淡漠。

这好像也没毛病。毕竟基督教价值下的爱邻如己也要考虑距离的因素。

可能根本性的区别在于:

在儒家伦理下,人的价值取决于其在关系网络中的位置和有用性。

善意、信任和道德义务随距离递减。

只要你和我不熟,那我对你就没有任何义务。

当道德的基础是关系而非原则,那么对圈外人的冷漠、对圈内人的控制,都是合乎伦理的。

所以这种差序格局并非偶然,而是这套伦理体系的逻辑必然。


过去常年在中国生活,大家都这样,倒也不觉不妥。

可在欧洲生活,两厢对比下,差别就尤为明显。


那么我们基于群体统计特征选择社交对象,是否违背公平待人的原则?

按照康德的道德理论,我们对他人的完全义务是:当我们和任何人互动时,应该把对方当成人来对待,尊重别人的自由和尊严。

而和谁交朋友则属于不完全义务的范畴,拥有较大的裁量空间。没有义务平等地向所有人投入社交精力。

一个被消耗殆尽的人也无法实践积极的爱。选择滋养性环境是你爱人能力的前提。

积极的爱是劳作和坚忍,它需要力量。而力量的来源则是能让你成长滋养的环境。


我批评中国文化的差序格局,即基于亲疏远近差别待人。

但我现在自己要做的是对中国人差别对待。

这是不是自相矛盾?

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点在于:

基于价值观契合的审慎选择,而非基于身份的预判。

当一个个体出现在你面前时,你是否给他公平的机会?是否给予起码的尊重?

是的话,就没有问题。

框架是正向的(我们在寻找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)而非负向的(对特定的人群刻意回避歧视),是基于特质导向而非身份导向

自然地流向让我们感到舒展的环境。

对于无法回应我们友谊的人,也不必心存怨念。 理解别人的不安和苦衷。不报复也不加入互害游戏。

寻求人和人之间的尊重与高质量的互动。


看哪,我站在门外叩门,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,我与他,他与我一同坐席。——《启示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