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为什么有尊严?

9 min

看完了《道德形而上学》,最有感触的四点:

  1. 人的无上尊严
  2. 认识你自己
  3. 苦涩的功绩
  4. 完美的友谊

今天先写第1点。

人的尊严

Does any nobility really exist? Why can’t I see that?

高尚真的存在吗?为什么我看不见?

这是十三年前我还在河南国企工作时发的一条微博。

在河南这种道德洼地,想在日常生活里看见高贵,那当然是难上难了。

当欧洲的朋友问我喜欢自己那片土地上的什么时,我想来想去,能讲出来的唯有烟火气——这种生命本身的力量,「活下去,像牲口一样活下去」的生命力。

但蝼蚁尚且偷生,这并不为人增添额外的尊严。

那么人的高贵到底来源于什么?

何以为人?难道就真的只剩欲望满身?

读书为了什么?辛勤工作又为了什么?就为了像蝼蚁一样偷生吗?

我们活着到底能为这个蝇营狗苟、了无意义的世界增添些什么?

正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,我才要去研究这些抽象的学问,读《道德形而上学》。

人到底为什么有尊严?

西方政治理论会告诉你:这是你的天赋人权。可天赋人权实在是一个太历史的东西了。它最初就只覆盖白人男性,后来才逐渐扩展,可到今天也并不普世。那么在中国这样的低人权国家里,人的尊严就因为历史的、外在的原因而减损吗?有些人的命就天生贱了几分吗?

这样的理论不能说服我。我们必须往更深处去找到那些无条件的根基,那些不会随外在条件而变化、永不动摇的基础。

康德给出的答案简单有力:人的尊严来自于理性,来自于自律的能力。

这里的理性并非现在普遍理解的工具理性,而是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、把自己和其他一切事物区别开来的能力;理性让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双重性:既是被欲望、冲动驱使的感性动物,又是能够超越这些欲望的理性存在。

自律(autonomy)也不等同于自我约束,更重要的是指自主立法的能力。自我约束好像总是在教人们收缩自己,但自律则同时可以是扩张性的:人可以自己为自己立法,能选择自己的信念并贯彻下去,择善固执。

作为中国人,我显然是不会再宣扬温良恭俭让这种陈腐玩意儿。我所强调的恰是这种扩张性的自律,这种积极的自由,即对个人自主性的无上坚守。这正是人之为人的尊严所在,而且不仅仅是一种权利,更是一种义务。

每常想起小说《教父》里的一段话,放在这里来阐释这种自主性和无上尊严,可以说是再恰当没有了:

他们都是些罕见的人物,都是些拒不接受社会制约的人物,都是些拒不接受他人操纵的人物。除非他们本人愿意,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,没有任何人能使他们屈从。他们都是些不惜采用欺诈与谋杀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意志的人。只有死神才能使他们放弃他们的意志。另外就是完全彻底的讲道理,也能使他们放弃他们自己的意志。

——马里奥·普佐《教父》

除开其中的犯罪手段,这种意志正是康德所说的自主性的完美体现。如果人人都如此,那便是康德理想中的目的王国了。

关于尊严、傲慢、奴性和谦卑

尊严是承认所有人(包括自己)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内在价值。它是普世的、平等的、绝对的。

傲慢是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,要求其他人在与之相比时贬低自己,要求别人尊重却不尊重别人。而奴性则是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下,自愿地将自己降格为他人的手段或工具。

傲慢和奴性都在为人区分出一种等级高下,这也是为何傲慢和奴性常常一体两面:傲慢的人往往同时也是奴性的。因为,当你说某个人是垃圾时,你实际上在说人的价值是有条件的,在某些条件下人可以被当作垃圾,人格尊严不是绝对的。可如果尊严有条件,那么它就变成了价格,而不再具有尊严的光辉。你对他人的态度会内化为对自己的态度,因为按照你的深层理论,你自己的尊严也变得脆弱,依赖于外在条件,活在随时跌落的恐惧中。

人的尊严并不互相排斥,我的尊严不减损你的尊严。

可在中国人的概念里,我就是应该永远谦虚,永远低到尘埃。我主张自己的尊严,就会被视为冒犯。何以如此?

因为中国式谦虚本质是一种等级游戏,社交表演:我先降低自己,你必须抬高我,你不抬高我,就是不懂事,我不降低自己,就是狂妄。

但人性的普遍要求就是:不用看人脸色,不用自我贬低,堂堂正正做人。

这就是我长久以来和中国文化之间的张力。我一直没搞明白:我到底该向谁谦卑?

过去所受的社会规训都是暴力式的,要我向权力和地位匍匐;否则就枪打出头鸟,社会惩罚不温柔的人。我们当然不可能诚心信服这种玩意儿,哪怕你地位一尊也不代表就是什么贤德之辈。即使我一时慑于实力或环境隐忍,也从不诚心信服。

真正的谦卑是向至高法则的谦卑:我永远地知道,我自己距离完美的理性和完美的善总有距离,永远在路上,永远触不可及。但这并不代表现实中有人可以让我低头臣服,放弃自主性。

当外在的法(无论是社会规训、人情世故还是等级秩序)本身就是非理性的、就是用来贬低人、把人当作工具的他律时,一个真正追求自主自律的人该怎么办?

我就是答案:拒绝他,真正追寻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法则,并一以贯之。

所以我永远偏爱那些无法无天的人,这些人才是我的同类。一个真正有尊严的人应当让奴性者意识到自己的价值,让傲慢者收敛其嚣张。